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方面,对已通过达标考评的企业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在办法印发前已达标的企业,须按照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诊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并在原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重新申请评审。一级或二级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新二级评审,无需从头开始。
2、评审流程严谨,危化品企业需经历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和发证等步骤。这个过程确保了评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为了支持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市级以上的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为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3、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知道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告知情况。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4、评审组织单位在收到危化品企业的达标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若符合条件,将予以受理并通知企业;反之,将直接拒绝并说明原因。在受理后,评审组织单位将在2天内指派评审单位,转交相关申请材料,由选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详细的评审工作。
1、分)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3、单项考评计分,按《考核评定表》,不计负分。总分计分按下列公式:(方括号内数据为空项分系数) 总分=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
一级:大于等于900分。二级:大于等于750分,小于900分。三级:大于等于600分,小于750分。评定单位不同:(1)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2)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3)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含600分)。
三级达标企业评审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报设区市安监局审查,符合三级达标条件的由设区市安监局核准公告,换发三级标准化证书;评审得分小于70分的不予换证。三级标准化企业评审得分在80分以上的,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和设区市安监局签署同意意见后,可向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提出二级评审申请。
要参加当地安监部门或安监部门委托的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及考试。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十三) 承担评审工作的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化学、化工或安全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达到一级、二级或三级企业标准,要求评审得分至少80分,且所有A级要素得分需达到60分。评审资料需妥善保存,包括技术服务合同、评审通知、诊断报告等。初次评审未达标的企业,评审单位应提出实际等级建议,与评审报告一同提交给评审组织单位。对于初次评审未达三级的企业,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自评:各有关企业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运行6个月的基础上,组织自评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或细则,自评本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形成自评报告。申请与评审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企业 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报。
一级:大于等于900分。二级:大于等于750分,小于900分。三级:大于等于600分,小于750分。评定单位不同:(1)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2)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3)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含750分);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含600分)。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从高到低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企业的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并由其指定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二级和三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则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决定。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级别最高)、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监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应急管理部为一级企业的定级部门;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二级标准化定级工作,三级企业定级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市、州、直管市、林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