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计管理办法)
[ 时间:2024-07-16 阅读:26次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 1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共有三个条款规定了安全评价,分别是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具体规定如下: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号要开展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项目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其依托条件是否安全可靠,改造方案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和安全要求,有明确的分析评价结论;固有危险程度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要求进行计算和分析评价,计算、分析评价有严重缺陷的为不合格。

安全评价编制:主要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来编制,其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还应遵循《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昕]255号)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通过后就开始生产,怎么处罚

1、要依法予以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严禁未批先建、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

2、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3、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4、第一条 为了严格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设施与生产设施遵循“三同时”原则...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就是指生产或者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遵循三同时原则。

就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有关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他所应当配备的安全设施要与该建设项目必须同时设计、同时建造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

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三同时监督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3、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4、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二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5、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企业必须有专门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当位于远离居住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监控。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xx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贮存和保管 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①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下进行。

危险化学品码头设计规范

油气化工码头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油气化工码头应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共用水陆域消防设施,实现区域联防。油气化工码头防火设计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码头系指利用码头进行石油及其成品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区域,含趸船、泊位、锚地、栈桥等设施。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码头(以下简称“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7 灭火设施 1 一般规定 2 为了保护码头自身安全,将停靠码头的事故船舶火灾尽可能控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码头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用以扑灭船舶的初起火灾是必要的。3 根据码头防火分级,提出不同火灾危险类别码头消防设施的配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