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客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2、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二级发证。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如下:(1)煤矿企业;(2)非煤矿企业;(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6)建筑施工等,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不属于这六种企业就不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将第六条第二款移至第五章,单列为第二十四条,并修改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具体措施如下:山东省:禁行期为每天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湖北省:禁行期为每天凌晨0时至6时,全天禁止危险品车辆通行沪渝高速(宜都站-白羊塘省界站)、恩来高速(罗镇天立交-湖北西南站)、恩前高速(恩来恩前-朝阳市)。天津省:交通禁行期为每天22时至次日早6时,外环线24小时封闭。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汽车车身上不能张贴特种车辆颜色的贴纸,贴纸面积不得超过车身面积的30%,不能影响驾驶,不能张贴一些立体物品。
4、近日吉林省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100%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