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证办理要求如下: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地址,相关的消防、安全设施合格;参加考试考核取得证书;完善安全管理条例及事故预防与处理措施。
办理危化证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企业经营危化品的场地,相关设施与建筑物等,都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1竣工验收报告;1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申请 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诸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如果是还没有注册公司,就需要先去工商局注册公司,并且拿到营业执照或者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危化证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个人没有资格申请。如果公司已经注册好了,就可以直接进入下一步。准备申请需要的资料,比如危化证申请书,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危化证办理要求如下: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地址,相关的消防、安全设施合格;参加考试考核取得证书;完善安全管理条例及事故预防与处理措施。
危化证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分公司)。(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检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审批: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地址,相关的消防、安全设施合格;参加考试考核取得证书;完善安全管理条例及事故预防与处理措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是还没有注册公司,就需要先去工商局注册公司,并且拿到营业执照或者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危化证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个人没有资格申请。如果公司已经注册好了,就可以直接进入下一步。准备申请需要的资料,比如危化证申请书,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危化证怎么办理危化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2)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3)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危险化学品仓库需要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许可证。储存的化学品仅限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和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的仓库,在符合其他技术要求下,才会被授予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许可资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储罐的建设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需要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储罐的建设和使用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危化证办理要求如下: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地址,相关的消防、安全设施合格;参加考试考核取得证书;完善安全管理条例及事故预防与处理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非法人采购,需要法人委托证明,运输车辆标准罐车。车辆资质和司机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化工产品分装生产许可证办理方法如下:首先,填写《分装许可证申请表》,经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其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分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然后,现场审查、样品检验。最后,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进行审定,制作许可证并发放。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技术开发、设计资料齐全,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能力 (5)生产过程控制得当,现场管理井然有序 (6)检验人员熟练、专业,检验工作有条不紊 (7)安全生产严密防范,防护设施合理有效 以上就是办理生产许可证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