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上的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坏的物品。
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三同时监督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的主要特性包括: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其所属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单位。化工企业是从事化学工业生产和开发的企业。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你说的“从业”应该是“从事”。
生产的产品或中间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1、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二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设立,并合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核准文件,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所列危险化学品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
3、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5、从事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品企业,涉及到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该企业为危化企业。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制造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