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规范最新版)
[ 时间:2024-07-26 阅读:33次 ]

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

1、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双人双锁”规定,即危险化学品仓库钥匙必须专人两人保管,保管人员一人设指纹,一人配钥匙。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入库物品是否与计划品种相符,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包装有无破损和泄露,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该物品应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一项行政法规。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一类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其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出自2022年安全力知识竞赛的题目,A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B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正确答案选择D。

3、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应当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法》在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危险物品,即由于其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物品。

根据查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显示,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和放射性等物品的总称。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

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法律主观:《 安全生产法 》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易燃液体罐式输送车辆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和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及废弃过程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性质而可能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2013修订)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营业场所。1.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3.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4.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5.有个人防护装备和冲洗设施。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监督管理

对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要求。

评审流程严谨,危化品企业需经历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和发证等步骤。这个过程确保了评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为了支持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市级以上的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为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评审单位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有法人资格,拥有必要的设施和专业团队。其中,至少10名评审人员需持有培训合格证书,且至少5名具备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或实践经验。评审单位需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工作总结,并向监管部门提交。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方面,对已通过达标考评的企业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在办法印发前已达标的企业,须按照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诊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并在原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重新申请评审。一级或二级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新二级评审,无需从头开始。

公告单位在实施公告时,会遵循一定的程序。在公示安全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企业的名单前,公告单位会先征询企业所在地省级、市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受理后,评审组织单位将在2天内指派评审单位,转交相关申请材料,由选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详细的评审工作。评审周期从接到通知之日起,评审单位需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危化品企业的全面评审。评审工作由评审工作组负责,由至少2名评审人员参与,必要时可引入技术专家支持。

[化学品存放管理规定]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低温存放类:此类物质需要低温存放才不至于聚合变质或发生其他事故。这类物质有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丙烯腈、乙烯基乙炔及其它可聚合的单体,存放温度10度以下。 贵重类:单价贵的特殊试剂、超纯试剂或稀有元素以及化合物均属此类。这类试剂应与一般试剂分开存放,加强管理,建立领用制度。

3、储存危险化学品库房上应有清晰、明显的安全标识,在仓库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还应设定“危险化学品标示牌”,注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等相关内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不得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如确需改变的,应报公司安监部稽核同意。危险化学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4、化学品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的“四定”原则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它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5、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专用危险化学品仓库中。个人或单位自行管理的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及数量,必须获得公安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危险化学品仓库。 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6、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在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上设置明显的标志,并定期对这些管道进行检查和检测。 在进行可能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构成威胁的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需要在工程开工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管道所属单位。